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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藝術培訓辦學宗旨和辦學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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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是指藝術培訓機構在開展教育活動過程中所追求的目標和理念。它是藝術培訓機構的辦學理念的總結和凝練。藝術培訓機構的辦學宗旨對于指導學校的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藝術培訓機構的宗旨是培養學生的藝術修養和文化素質。藝術是一種崇高而純粹的藝術形式,它可以提升學生的審美能力和文化素養。藝術培訓機構應該以培養學生的藝術修養為核心,注重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學生的藝術才華和創造力。

    藝術培訓機構的宗旨是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藝術培訓機構應該注重培養學生的多方面能力,包括藝術創作能力、表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藝術培訓機構應該通過各種形式的藝術培訓活動,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思維能力和創新能力。

    藝術培訓機構的宗旨是培育學生的良好人格和道德觀念。藝術培訓機構應該注重培養學生的品德修養,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培養學生的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藝術培訓機構應該通過藝術教育的方式,讓學生在學習藝術過程中感受到美,培養學生的情感和情操。

    藝術培訓機構的宗旨是服務社會,造福人民。藝術是一種社會性的活動,它不僅要滿足學生的個人需求,還要為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藝術培訓機構應該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組織學生參與各種藝術表演和文化交流活動,為社會創造藝術價值,提升社會文化水平。

    藝術培訓機構的辦學宗旨是藝術教育的立身之本,是保證教育質量和效果的重要保障。藝術培訓機構應該始終堅持辦學宗旨,注重培養學生的藝術修養和文化素質,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培育學生的良好人格和道德觀念,同時也要服務社會,造福人民。藝術教育才能真正發揮其價值和作用,為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藝術培訓辦學宗旨和辦學理念)

    1. 據我所知,義烏藝術小學是一所注重美育教育的學校,學生們在這里可以得到很好的藝術訓練。

    2. 由于義烏藝術小學位于義烏市區中心,交通較為方便,并且校園環境非常好,學生可以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和生活。

    3. 義烏藝術小學還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通過各種形式的活動讓學生得到更全面的發展。

    義烏藝術小學的教育質量和辦學理念非常不錯,是一個值得家長考慮的藝術教育機構。

    好。

    義烏市藝術學校創辦于1997年,是一所涵蓋幼兒園、中小學的高品質一貫制民辦學校。學校始終恪守“精、敬、進”的校訓精神,堅持“全面發展加藝術特長”的辦學宗旨,為全國各級學校輸送了一大批優秀學子。

    義烏藝術小學還是不錯的。學校在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課程下,會根據孩子爰好進行藝術特長方面的教育,讓孩子藝術特長得到開發。

    學校主要經營小學義務教育,,我學校本著制度與人文相結合的管理思想,憑借美麗的校園環境,舒適的住宿條件和優秀的師資力量已成為每年義烏評價好的學校之一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大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教育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民辦學校,系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第三條 設置民辦學校應當適應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符合本市教育發展規劃和學校結構布局的要求。

    第四條 民辦學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依法管理。

    第二章 設置標準

    第五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違法辦學行為,未受過刑事處罰。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六條 民辦學校應當有正確的辦學宗旨和明確的培養目標,有與辦學層次及規模、類別相適應的內部管理機構和學校章程。民辦學校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其成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七條 設置民辦非學歷培訓學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學校校長應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有相應的任職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從事相應學校管理工作的經驗,身體健康,其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應具有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二)學校同期在校生設計規模,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不少于200人,業余(培訓)學校不少于100人。

    (三)學校應當根據在校生規模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不少于10人,業余(培訓)學校不少于5人。超出部分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不低于1:30、業余(培訓)學校不低于1:50的比例配備。學校的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財會人員應當具有法定任職資格。

    (四)學校應當根據在校生規模配備專職教師,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不少于15人,業余(培訓)學校不少于7人。超出部分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不低于1:20、業余(培訓)學校不低于1:30的比例配備。

    學校教師的教師資格、學歷或職稱,應當符合所授課程的任職條件。

    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或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五)學校應當根據在校生規模配備校舍,全日制(寄宿制)學校應為獨立院落,業余(培訓)學校應有相對集中的校舍。全日制(寄宿制)學校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業余(培訓)學校不少于200平方米。超出部分全日制(寄宿制)學校按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業余(培訓)學校按人均不少于2平方米配備。

    校舍安全、衛生,能夠滿足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需要,原則上應為自有,土地、房產等資產證明必須辦理到學校名下,做到產權明晰。臨時周轉用房租賃校舍的,租期不少于5年。

    (六)學校應當根據所設專業和學生人數配備相應的實驗實習設備。學校自有部分,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不低于20萬元,業余(培訓)學校不低于10萬元。全日制(寄宿制)學校應當配備相應的專業圖書和期刊,印刷圖書不少于3000冊。超出部分按生均15冊配備。(七)辦學流動資金: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不少于50萬元,其中注冊資金30萬元、啟動資金不少于20萬元;業余(培訓)學校不少于20萬元,其中注冊資金10萬元、啟動資金不少于10萬元。(八)制定與本層次學校所設專業相適應并符合國家規定的課程計劃,配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教材和輔導資料。第八條 設置民辦學歷教育學校應當提供符合標準的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執行。(一)學校的用地、校舍和實驗實習設備應當為學校自有,做到產權明晰、自有校舍、獨立院落、達到規定規模,籌建學校在土地證、房產證過戶到學校名下后,方可批準正式建校。(二)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最低設計規模:完全小學不少于12個班,每班45人,計540人;初級中學不少于12個班,每班50人,計600人;高級中學不少于18個班,每班50人,計900人;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等)不少于18個班,每班50人,計900人。(三)設置民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基本條件按照省定標準執行。第九條 設置民辦非學歷高等層次學校、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和民辦幼兒園,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申請第十條 設置民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非學歷民辦高等學校、普通高級中學或在高新區及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行政區域內設置中等職業學校,須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設置民辦幼兒園、小學、普通初級中學、非學歷培訓學校、自學考試助學機構或在上述各區行政區域外設置中等職業學校,須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設置衛生、保安、武術等特殊專業的民辦學校,須先經省或市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設置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實施,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向市教育局申請設置民辦學校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第三季度,當年十二月底以前給予是否同意設置或報上級部門審理的答復,逾期申報者,轉至下一年度受理。向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設置民辦學校的受理時間由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確定。

    第十二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有主管單位的要出具主管單位同意其辦學的證明文件。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四)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申請正式設置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屬已批準籌設的民辦學校,應提交籌設批準書和籌設情況報告。

    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可行性分析、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發展規劃、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

    舉辦者為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者,應當提供工商營業執照、非企業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有主管單位的要出具主管單位同意其辦學的證明文件。舉辦者為個人或個人合伙者,應當提交舉辦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機構出具的戶籍和無犯罪記錄證明文件。屬現有職業的應當同時提交舉辦人所在單位同意其辦學的證明文件;屬外地來濟辦學者,應當同時提交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違法違規辦學紀錄的證明文件和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戶口證明。(三)學校章程和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組成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四)擬任學校法定代表人、校長、教師、財會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及聘任合同。

    (五)學校用地、校舍、實驗實習設備、啟動資金、圖書等有效證明文件。

    學校用地、校舍屬自有者,應當提交所有權證明文件;屬租借者,應當提交雙方簽訂的租借合同和出租方的所有權證明文件。實驗實習設備屬自有部分,應當提交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屬租用部分,應當提交雙方簽訂的合同書及出租方的所有權證明文件。辦學啟動資金應當先存入學校臨時銀行帳戶,并提交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辦學注冊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接受審批其辦學的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具體辦法另行規定。(六)所設專業的課程計劃。(七)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條 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置民辦學校。不符合設置標準或材料不完備的學校設置申請,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四章 審批和管理權限第十五條 審批民辦學校應遵循以下原則:(一)以學校設置標準為依據,并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二)申報材料真實、完備并符合規定的辦學條件和要求。(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民辦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成員。國家公職人員不得擔任民辦學校的專職工作人員和專職教師。(四)正式設立學歷教育學校,審批前應當組織專家委員會評議,由專家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五)審批前應認真考察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第十六條 民辦學校設置實行分級審批制度。設置民辦高等學校,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設置民辦普通高中,在高新區及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行政區域內設置中等職業學校的由市教育局審批;在上述各區行政區域外的,由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市教育局備案。備案采取事前備案制,即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審核,報市教育局同意備案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再正式批準建校。設置民辦普通初中、小學、民辦幼兒園、非學歷培訓學校、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由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意后,由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第十七條 民辦學校不得設立分支機構,不得將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委托或者承包給其他組織和個人實施。縣(市)區屬民辦學校不得跨縣(市)區設立教學點。第十八條 民辦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學校的名稱應當體現學校所在行政區域、字號、層次、類別等,應稱“學院”、“學校”,原則上不宜稱“中心”。民辦學校的名稱需冠以“濟南”、“泉城”、“山東”、“齊魯”等字樣的學校,須按批準權限逐級報市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民辦非學歷培訓學校,以全日制(寄宿制)教學為主者,名稱應冠以“專修”字樣;以業余教學(培訓)為主者,名稱應冠以“業余”或者“培訓”字樣。第十九條 受理申請籌設的民辦學校,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準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籌設期間不得以籌設的學校名稱招生及開展教學活動;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第二十條 受理申請正式設置的民辦學校,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審批機關對批準正式設置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并將批準正式設置的民辦學校及其章程向社會公告;對不批準設置的應當說明理由。辦學許可證應懸掛(放置)在學校便于學生(家長)觀看的辦公(招生)場所醒目位置。第二十一條 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置的學校,應憑辦學許可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非企業法人登記、收費許可或備案等手續。第二十二條 市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民辦學校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市教育局受省教育廳委托,負責管理駐濟民辦高等學校,管理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對各縣(市)區審批的民辦學校實施宏觀管理和協調。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級審批的民辦學校。第五章 招生管理第二十三條 民辦學校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領取《辦學許可證》及有關證件后方可招生。招生不得擅自超出教育部門核準的專業門類和招生范圍;不得將招生工作委托其他非教育組織、經營性中介公司和個人實施。第二十四條 民辦學校發布招生廣告(簡章),須填寫《濟南市招生廣告(簡章)審核備案表》,事先履行審核備案手續并加蓋專用印章。其中:在學校所在縣(市)區傳播媒體發布招生廣告,須經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在市級傳播媒體發布招生廣告,須經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在省級傳播媒體或跨省(含齊魯晚報、生活日報等)發布招生廣告,須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面向社會印發招生簡章,須經批準其辦學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第二十五條 招生廣告(簡章)內容必須真實、合法、準確,學校名稱必須使用全稱或者經辦學審批機關認可的簡稱;凡涉及學校性質、招生專業(項目)、培養目標、招生對象、總學時、收費標準、考試、發證、學校詳細地址等內容,應當清楚、明白,不得含有虛假、誤導和欺騙內容。發布與駐濟成人大中專院校聯合舉辦學歷教育助學班的招生廣告(簡章),須由該聯合院校簽署審核意見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其舉辦駐濟成人高校校外班的審批文件;發布與外地高等院校聯合舉辦學歷教育助學班的招生廣告(簡章),須出具聯合辦班的有效協議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其設立普通高校駐濟函授站的審批文件;發布舉辦高等教育自考助學班的招生廣告(簡章),須出具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其舉辦高等教育自考助學班的審批文件。其招生廣告(簡章)中均須注明由何院校頒發何種證書。廣告(簡章)內容中如有“辦學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以及“推薦安排工作”、“聯合或委托培訓”、合格率等內容者,必須提交相關有效證明。第二十六條 招生廣告(簡章)內容一經審核備案并簽章,學校、廣告經營單位等均不得擅自變更。第二十七條 發布招生廣告(簡章),必須注明審核備案機關的審核文號。第二十八條 招生廣告(簡章)有效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發布或其間需要更改內容者,須另行辦理審核備案手續。第六章 學生入學及收退費管理第二十九條 學生入學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嚴禁學校以冒充其他學校、詆毀其他學校名義、阻止其他學校招生或者以誤導、欺騙、強制等不正當手段搶拉生源。第三十條 學生到校,學校應及時向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告知學校設置專業、頒發證書、學時、收費、教學與生活條件等方面的詳細情況,安排現場考察。學生或者學生家長滿意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或者備案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公示并懸掛(放置)在學校便于學生(家長)觀看的辦公(招生)場所醒目位置。舉辦學習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學班,按學期或者學年收費;舉辦學習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教學班,按實際學習期限收費。學校收取學雜費,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開具收費票據。學歷教育學校應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行政事業收費票據;非學歷教育學校應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稅務專用票據。學校不得跨學年預收學雜費;不得自立項目或者超過核定標準收取學雜費;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學生建校資金。第三十二條 學生退學、退費,應根據省、市有關規定,依照下列原則執行:(一)學生因自身原因退學,應根據以下情況核退部分所收學費、住宿費:屬學歷教育和學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學歷教育的,學生入學交費后,學習時間不滿一周(7天)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十分之一收費,滿一周不滿兩個月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四分之一收費,滿兩個月不滿一學期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收費,滿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費。學制一年以下的非學歷教育,按實際學習(住宿)時間折算核退所收費用。(二)學生繳納的代收費已購物品(如教科書、作業本等)由學校發放給學生本人,剩余費用退還學生。(三)因學校刊登、散發虛假招生廣告(簡章)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學生退學的,退還全部費用。第七章 教學與行政管理第三十三條 學校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章程,建立學校教學、行政和學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教務和行政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學校教學與行政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條 學校應按照本規定要求的辦學標準,配置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學及實驗、實習設施、場所和活動場地。相關設施、場所和場地必須安全、衛生、整潔、適用。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按照本規定要求的辦學標準,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能勝任教學工作、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包括兼職教師)。教師應按教學計劃規定的要求授課,保證教學質量。第三十六條 承擔學歷教育、學歷教育助學以及國家資格性培訓的學校,應使用國家規定教材。學校編寫教材,應成立編審組織并由學科專家擔任主編。編寫的教材應報辦學審批機關備案。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按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組織教學,保證開出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驗和實習課),完成規定的課時數,嚴禁缺課、漏課或者刪減課時。第三十八條 學校應認真做好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文明健康的校園文化建設。嚴禁以任何形式謾罵、體罰學生。嚴禁對學生實施罰款處罰。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學籍管理檔案,嚴格學籍管理制度,加強學生管理。(一)建立學生入學注冊制度。注冊項目應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及地址、家庭住所、入學時間、學習專業(培訓項目)、身份證號碼等。學員無身份證者應注明并核對其家庭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機構名稱及戶口薄編號。學歷教育學校和學歷教育助學學校應于每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將注冊學員花名冊報批準其辦學的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二)建立學生學習成績檔案。按期登記注冊學生的考核、考試或實驗、實習成績,及時存入學生學習期間的有關資料。學生完成學業并通過相應考試、考核的,按規定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寫實性結業證明。

    第四十條 學校應高度重視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一)學校必須建立并落實逐級管理責任制及校園安全、校舍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學生管理、消防管理等規章制度。全日制、寄宿制學校均應建立并落實宿舍、餐廳管理以及學生出入校園管理等制度。(三)學校教室、實驗室、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必須符合安全衛生及消防要求。(三)學校應建立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按有關要求配齊并及時更換學校安全設施。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建立健全黨團組織、工會組織和學生組織。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對所聘學校領導、教師、管理人員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第八章 財務管理第四十三條 學校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章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財務管理人員,并設立具備安全防盜條件的財務室。財務人員不得由學校舉辦者的直系親屬擔任。第四十四條 學校一經批準設立,須持審批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以學校名義獨立開設銀行帳戶,并報審批機關備案。學校所收費用均應存入銀行賬戶,嚴禁個人保管或者存入個人賬戶。第四十五條 學校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和學校科目設置規定,建立健全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嚴禁巧立名目侵占、挪用、私分所收費用和學校資產。第四十六條 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當從年度凈資產增加額中、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凈資產增加額或者凈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使用該基金必須由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研究并報審批機關備案。第四十七條 學校各類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費、兼職教師酬金等項開支標準,由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根據章程研究決定。學校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專職教師、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手續,按時交納保險金。第四十八條 學校財務機構應根據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設置獨立的會計賬簿。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接受審批機關及其委派的財務審計機構對其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的監督。學校須于每年接受年檢的向審批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審批機關對學校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予認真審核,委托社會法定審計機構對其財務會計狀況進行審計并公告審計結果。第五十條 學校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管理制度。凡單價在500元、使用時間一年以上的資產,或者單價不滿500元、但使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同資財產、物品,均須按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設置固定資產帳卡,并進行管理和核算。第五十一條 財會人員調離工作時,學校必須事先報審批機關備案并嚴格工作交接手續;審批機關可以指派專人監交。第九章 變更和終止第五十二條 民辦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在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舉辦者提出,經民辦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批準。申請分立、合并、終止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第五十三條 民辦學校變更舉辦者或者法定代表人,在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后,由原舉辦者提出,經民辦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批準。第五十四條 民辦學校名稱、校址、層次、類別的變更和調整,由民辦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報審批機關批準。第五十五條 民辦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審批機關依法責令其終止辦學:(一)連續兩年未招生或者所招學生達不到規定的開班數額者。(二)辦學條件差、教學或者財務管理混亂以及發生其他違法辦學行為,經審批機關責令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規定標準者。(三)不服從審批機關依法管理者;(四)因違法辦學情節嚴重,依法應予吊銷辦學許可證者。第五十六條 自行終止或者被審批機關責令終止的民辦學校,必須妥善安置學生及做好相關善后工作,其辦學許可證和印章由審批機關收回并注銷登記。

    開辦書法班、美術培訓班都要經過教育局的認可,并辦理辦學許可證。 簡單來說,開辦書法班和美術培訓班要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請。

    申請書法班、美術培訓班,需進行以下流程:

    1、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寫申請表,(要提供開辦者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明等)經過審核批準,頒發許可證才能開辦。

    2、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要提供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狀況等等)。

    3、辦理稅務登記。

    申請書法班、美術培訓班,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擴展資料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注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托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怎么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教育促進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民辦學校招生章程備案管理辦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結合我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一、學校代碼及學校全稱14043,四川文化藝術學院。二、學校舉辦者及主管部門四川川音綿陽藝術學院投資實業有限公司舉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三、辦學學制及層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高職)專科。四、辦學性質及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五、院校類型文化藝術類。六、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我校將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上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志愿填報指南或招生計劃合訂本。七、培養目標學校秉承“給自己一個目標,讓生命為她燃燒”的學校精神,弘揚“啟迪學生智慧,培養時代需求人才”的辦學理念,遵循“立本、務實、創新”的校訓,踐行“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名校”的辦學思路,實施校園學分制,推行“大課堂、大舞臺、藝術與科技結合、文化與藝術融合、理論與實踐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打造開放式教學空間,培養社會需要的“品德優、基礎寬、素質高、能力強、會創新”的應用型、復合型文化藝術人才。學生入學后可根據所選修的不同專業,經過系統的專業學習,畢業后可分別從事音樂、舞蹈教育與表演等工作;從事戲劇影視表演、劇本創作、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工程、舞臺美術設計及錄音、影視攝影攝像與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從事書法、美術教育、繪畫、攝影、雕塑和公共藝術等工作;從事風景園林、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古建筑工程技術等工作;從事與藝術有關的對外漢語、英語翻譯、文化創意產業及公共事業管理、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等工作;從事金融工程、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及寶石鑒定、加工及設計等工作;從事民族學、應用心理學、藝術理論教育與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國學教育和傳統美術類的繼承與發揚等工作。八、外語語種我校除英語、旅游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種外,其余專業應試語種不限,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須慎重填報志愿。九、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十、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怎么寫好

    舞蹈辦學宗旨和辦學理念介紹如下:

    秉承“行知統一、寓美于善、以舞啟真、德藝雙馨”的辦學指導思想,以弘揚“行知精神”的辦學特色為價值導向,以陶行知“做中教、做中學,教學做合一”的教育理論為指導,植根于本土文化,以服務山西經濟文化發展為宗旨,始終堅持以傳承和弘揚山西民俗民間舞蹈文化為己任。拓展介紹

    舞蹈是一種表演藝術,使用身體來完成各種優雅或高難度的動作,一般有音樂伴奏,以有節奏的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的藝術形式。

    它一般借助音樂,也借助其他的道具。舞蹈本身有多元的社會意義及作用,包括運動、社交、求偶、祭祀、禮儀等。在人類文明起源前,舞蹈在儀式,禮儀,慶典和娛樂方面都十分重要。中國在五千年以前就已經出現了,它產生于奴隸社會,發展到秦漢之際已形成一定特色。

    藝術名詞

    我國古代樂舞理論中就有:“情動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這也生動地說明了舞蹈是表現人們最激動的情感的產物。我國有很多學者主張舞蹈起源于勞動的理論,因為勞動是人生存和發展的第一需要,也是勞動創造了人自身,是勞動使人脫離了動物界,是勞動創造了人類社會。在原始人的舞蹈中,表現狩獵和種植以及各種勞動生活的占有最大的比重。我們認為以上各種舞蹈起源的理論,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不十分完整和全面,因為舞蹈活動是人類生活中的一種社會現象,它的起源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構成一樣都不是單一的,而是有著多種因素的,所以人們主張“勞動綜合論”,即:

    舞蹈起源于人類求生存、求發展中勞動實踐和其他多種生活實踐的需要,如果再詳細一點來說,舞蹈起源于遠古人類在求生存、求發展中勞動生產(狩獵、農耕)、性愛、健身和戰斗操練等活動的模擬再現,以及圖騰崇拜、巫術宗教祭祀活動和表現自身情感思想內在沖動的需要。它和詩歌、音樂結合在一起,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產生的藝術形式之一。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和辦學理念

    對家長來說:教培機構的增多,也給家長“望子成龍”的心情提供了出路,當公辦教育無法滿足學生的個性化需求的時候,家長可以通過經濟購買“教學產品和服務”,為孩子提供更優質的學習內容。盡管家長會受到某些教培的影響,比如制造焦慮、錯誤誘導、花大價錢、退費糾紛等等,但是教培機構是滿足家長需求,幫助家長的。具有現實意義。

    2、對社會來說,教培行業作為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的輔助和補充,有助于滿足人民群眾的學習需求,在某種程度上為跟不上學習的學員或者想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學生提供了機會,而且也助推了公辦教育的改革,倒逼公辦老師的自我提升,總體是有積極意義的。

    3、從業者看來,這個行業提供了就業,并且有職業成就感和相對公平的收入,并且相比很多行業較為單純。

    4、對國家而言,公辦體系是國家控管,民辦培訓受國家教育部門監管,總體是在政策指揮下,再加上市場自由競爭的產物,并且解決了大量就業,繳納了各種稅費,行業發展又帶動了第三產業的繁榮,整體是利好的,國家會支持正規辦學的機構,淘汰非法辦學或者不良辦學的機構。

    以上,都是從正面積極的態度來評價教培的客觀存在。

    教培出現這二三十年的時間里,醞釀了上市公司,引發了校內和校外補習的各種沖突,市場競爭下導致的機構破產跑路給家長帶來損失的同時也讓行業產生負面效應。

    教培這個行業還需要時間去成長和完善,無論是行業從業者自身,還是相應的政策和監管體系,以及所有參加者,都需要不斷提升認知,隨著AI智能和在線教育的發展,教培還會有更大的進步空間。

    希望教培行業越來越好,幫助更多的家庭受益!

    藝術培訓辦學宗旨(藝術培訓辦學宗旨和辦學理念)的介紹,今天就講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篇文章,更多關于藝術培訓辦學宗旨(藝術培訓辦學宗旨和辦學理念)的相關知識,我們還會隨時更新,敬請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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